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本(专)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全面加强本(专)科教学质量管理,经2015年第十一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太阳集团tcy8722本(专)科教学质量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太阳集团tcy8722本(专)科教学质量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15年9月25日
上一篇:[转发]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cy8722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cy8722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通知
Copyright© 太阳集团tcy8722・(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太阳集团tcy8722(邮编:130012)
办公地点:太阳集团tcy8722前卫校区东荣大厦A座5层、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