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0〕247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精神(详见国家留学网中的《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为做好我校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各单位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本着“按需选派、学用一致、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优先推荐“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11工程”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国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优先推荐入选国家和教育部各类人才计划的人员及团队成员。
二、选派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国家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太阳集团tcy8722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㈠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2年。
㈡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教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为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邀请函(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㈢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校际交流项目和学校统一选拔的单位公派项目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四、选拔程序
㈠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㈡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学派出计划,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分类排序,上报学校。
㈢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申报资格进行最后审定,审定的各项目推荐人选在校园网上公布。
㈣国家确定:学校上报推荐人选,由留学基金委确定资助人选。
㈤公布结果:在校园网上公布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五、派出及管理
派出及管理中的有关事宜请参照《太阳集团tcy8722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国家确定资助人选后,学校将统一组织派出前培训。
六、日程安排
㈠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2011年1月6日(星期四),个人向各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
㈡2011年1月7日(星期五)——2011年1月10日(星期一),各中层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分类排序,分类填写《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㈢2011年1月11日(星期二),中层单位向人事处师资培养科报送材料,材料包括《太阳集团tcy872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原件及电子版、《太阳集团tcy8722公派出国留学人中层单位负责人员名单》原件及电子版、外语考试证明和邀请函(含意向性)的复印件。电子版请用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
㈣2011年1月12日(星期三)——2011年2月20日(星期日)前,按项目要求审查申报资格,汇总材料,报学校确定人选,在校园网上公布推荐人选名单。
㈤2011年2月21日(星期一)——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拟推荐人员通过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以下简称《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以下简称《意见表》)等相关表格,确认无误后,在网上正式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并打印出所有正式提交的表格。拟推荐人员将打印出的相关表格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并送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由中层单位代替学校在《意见表》中手写推荐意见(注意不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也不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将推荐意见以word文档格式发至指定邮箱(word文档文件名为“单位名称”-“推荐人姓名”格式)。
㈥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2011年3月17日(星期四),由被推荐人本人将所有正式材料原件及其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2份(材料均使用A4复印纸打印,《申请表》第1页粘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职称证书”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用曲别针别好,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培养科。由人事处师资培养科统一履行学校签字、盖章手续。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
七、有关说明
㈠根据学校师资队伍的整体规划,学校将继续加强青年教师的海外研修工作。请单位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指派一位院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指派同行专家指导教师申报,协助申报教师完成研修目的、研究课题及研修计划等相关内容的论证、审核及材料组织工作,并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㈡为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等相关项目的推荐工作,申请人如是“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11工程”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国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成员的,请在《太阳集团tcy872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及《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的“备注”栏内注明相关名称。
㈢为了使广大教师有更多的出国机会,建议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教师申报各类项目中的专项项目:
1.由于“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每年的申报人数不足,建议数学、物理专业符合高级研究学者条件的优秀教师积极踊跃申报“杰出青年高级研究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其他符合申报高级研究学者条件的教师也应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
2.建议符合申报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的教师,还应首选申报该项目中的“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中的专项国别项目。
3.由于“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每年的申报人数不足,建议新毕业来校的年轻教师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申报该项目。
㈣根据推荐渠道不同,我们将推荐项目分为“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其他国家公派项目”两大类。申请第一类项目人员可以兼报第二两类项目,但必须明确第一志愿。所在单位须针对两类项目分别排序,分别填写《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上报。
㈤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研究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申报,委托的在职生和定向生暂不考虑。
㈥请各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各中层单位负责人也应认真审核。如学校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申报人自申报之日起3年内申报资格,其所在中层单位也将减少下一年度国家公派项目推荐限额。
㈦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相应出国项目的要求参加外语测试或培训,并将成绩单原件交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备案;要提前与国外接收单位联系,获取邀请函(含意向性,建议派出时间在2011年10月1日以后)。学校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将优先考虑外语成绩及邀请函(含意向性)齐全的申请人。至2011年3月17日学校上报前仍不具备外语合格成绩或邀请信者,将自动取消推荐资格。
寒假期间报名参加在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的教师请在《太阳集团tcy872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外语语种成绩及时间”栏目中注明。
㈧申报人员申请时无须上交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费及体检表。
㈨由于选派过程多数时间处于寒假期间,因此有部分要求和说明如下:
1.为给予各位申报教师更多的时间,此通知先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上网,由于历年申报指南变化不大,因此大家可先参考2010年通知,熟悉项目类别和所需材料等相关要求。待2011年1月5日后国家留学基金委《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正式上网,再按照今年的项目要求选择申报项目。
2.请各位申请人寒假期间随时关注学校的校内通知或查看个人邮箱,了解自己的申报选拔情况,按要求填写、提交相应材料。
3.确定的推荐人通过国家留学网报名系统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时间为2011年2月20日至2011年3月20日。根据以往经验,提交较集中的时间为3月初各大学开学后,届时网络将十分拥堵,建议各位推荐人能提前熟悉系统、提前提交表格,提前到人事处申报材料。
联系单位: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郭广建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传 真:85167448(传真件上请注明师资培养科收)
电子邮件:quyuji@jlu.edu.cn; lilq@jlu.edu.cn
附件:1.《太阳集团tcy872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
2.《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3.《太阳集团tcy8722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中层单位负责人员名单》
人 事 处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